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八仙塵爆案 樂園高層不起訴

工商時報【記者劉峻谷、袁延壽╱台北報導】

士林地檢署昨(16)日偵結造成499人受傷,其中12人死亡的八仙樂園塵爆案,將主辦單位-玩色創意公司老闆呂忠吉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;出租場地的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、總經理陳慧穎等人,均認定無過失責任,不起訴。當事人若不服處分,可提再議。

新北市政府法制局長黃怡騰隨後指出,對於起訴結果,如果受害家屬不能接受,市府將協助家屬聲請再議。

至於陳柏廷等人否有民事賠償責任,仍有待法院審理。案發後新北市府、法律扶助基金會代表102名受害者,已經向法院聲請對陳柏廷、陳慧穎、呂忠吉及八仙樂園假扣押約22億元,將是未來民事求償的重點。

黃怡騰表示,民事損害賠償信用貸款增貸任何問題免費諮詢對於故意與過失認定,與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等罪,在判斷概念與標準上並不同,過去常有刑事未必成立,但民事賠償會成立的案件。

檢方從爆炸原因認定活動主辦人呂忠吉,對於彩色澱粉具有引發塵爆危險性,卻網路銀行信貸年%沒有告知現場工作人員、志工及參加彩色派對活動民眾,也沒有對工作人員、志工施以安全操作教育訓練,要負業務過失致死及業務過失重傷害等刑責。

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3人,因為游泳池不是觀光娛樂設施,也不必在室外泳池設消防設備,八仙樂園的消防安檢均合格,現場電源電路都完好。依租賃契約規定,安全維護是呂的負責,因此認定陳柏廷等人無過失。

沈浩然、廖俊明負責噴灑彩色澱粉未引發爆炸,工讀生盧建佑只是臨時工在舞台操作二氧化碳鋼瓶噴灑包粉,也沒有引起爆炸,均處分不起訴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八仙塵爆案-樂園高層不起訴-215008132--finance.html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ariond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